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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一篇《黄埔公安在行动,解救被拐儿童行动初战告捷!》报道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牵挂,现在向大家报告:被拐七年男童获救回来了!请关注以下最新细节。 广州黄埔警方联合市打拐办,atv,在广西灵山警方的大力支持协作下,历经 3 年多的不懈侦查、循线追踪,破获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先后抓获邓某兰(女,40 岁)、邓某师(男,41 岁,均为广西灵山人)2 名犯罪嫌疑人,并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9 日赴广西灵山县解救一名被拐的 9 岁儿童。 妻儿被拐失联 4 年2013 年 10 月,群众蒋某 ( 男,贵州人 ) 向黄埔警方报案,称其妻子覃某(经鉴定,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儿子小明(化名)(2007 年 10 月出生,事发时 2 岁多)在 2009 年 12 月失踪后一直失联,覃某后于 2013 年 9 月自行回家,并称其母子二人是被覃某同乡 “阿兰”拐卖到广西灵山某村一村民邓某师家中,其子小明还在当地。 黄埔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警大队、红山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2013 年 10 月中旬,办案民警赶赴广西灵山调查取证,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深入走访了受害人覃某被收拐后居住的灵山县某村,确认了覃某在当地确实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情况,并摸查到收拐嫌疑人邓某师的一些基本信息,但被拐的小孩子小明依然无迹可寻。 无良老乡为钱作案 与此同时,警方抓紧核实涉案嫌疑人 " 阿兰 " 的身份。据事主覃某称,阿兰是她的广西老乡,两人以前关系较好,常有来往。通过深入排查,警方掌握了 " 阿兰 " 的身份为邓某兰,曾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附近暂住。 2015 年 8 月,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黄埔警方将邓某兰抓获归案。经审查明,邓某兰利用被害人覃某的家庭矛盾,将覃某及其儿子小明从黄埔经增城诱带至广西灵山的老家,随后再把覃某卖给当地村民邓某师做老婆,小明随后也被邓某师一家收养,邓某兰从中收取好处费 3000 元。2016 年 3 月,邓某兰被黄埔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五进广西七入灵山为了追查收拐嫌疑人邓某师以及被拐儿童小明的下落,黄埔警方及时将邓某师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组织办案人员于 2013 年至 2016 年间,先后 5 次出差广西,7 次进入灵山某村,长时间在当地侦查,多次接触了当地的村民以及嫌疑人的一些亲戚朋友,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敦促邓某师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邓某师长期行踪不定,而被拐的小孩极有可能已被改名换姓藏匿起来。 2016 年,在上级打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灵山警方协同黄埔警方深入开展侦查工作。2016 年 10 月,警方经缜密侦查,掌握到嫌疑人邓某师藏匿在湖北省武汉市的线索。10 月 30 日,办案民警在武汉市将嫌疑人邓某师抓获归案。 经审查,嫌疑人邓某师供述了收拐受害人覃某及其儿子小明的作案经过。据邓某师称,他在 2009 年经老乡邓某兰介绍,花 3000 元卖下覃某及其儿子小明,随后与对方一起生活,并将小孩名字更改为 " 邓某东 " 收养,在得知覃某逃脱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侦查后、邓某师仍不知悔改,授意家人藏匿好被拐小孩(目前在当地某小学上二年级)。 根据邓某师供述的情况,灵山警方随即采取行动,及时采集了 " 邓某东 " 的 DNA 样本。经鉴定,确定为事主蒋某、覃某所生的儿子。 成功解救安全送达 2016 年 11 月 7 日,黄埔警方、市打拐办组织精干警力,再次赶赴灵山开展解救行动。 11 月 8 日,工作小组及灵山警方通过协商研判,果断采取措施,顺利在当地某小学内将被拐的儿童小明解救出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