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逐利无可厚非,却总有人想找捷径拿到政府工程。2012年3月至9月间,李某假冒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副处长,并声称手上有很多水利工程项目。商人潘某正是看中了这层“关系”,对其深信不疑。在“广东省化州市播扬镇的水库改造工程”等项目的诱惑下,潘某一次次的奉上“公关资金”共计34.5万元,最终却发现是个骗局。 与潘某一样,商人刘某在李某身上更是不惜重金“下注”,先后给了李某200万元,所谓的“公关资金”却被李某用于私人花费。事后证实,李某仅是广东省水利厅资源处的临时汽车驾驶员。今年10月中旬,李某以诈骗罪获刑11年。 提醒 遇事寻正途,莫轻信“捷径” 广州一名资深法律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找关系”的过程中,如果被请托人身份特殊,比如确实为国家工作人员,一旦案发,则受请托人可能会面临受贿等罪名的指控,而作为请托人也难逃干系,也有可能面临行贿指控,得不偿失。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子俊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遇事寻求法律途径才是正道,切勿轻信他人“朝中有人好办事”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