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来跃:我知道确实不少起。去年有七八起,就今年而言,你家是头一起。安全管理方面,我们最头疼的就是被盗,之前还有在地下车库抢劫的。 刘先生:你们没有一个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孙来跃:我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们开会的时候提出,咱们的业主有装红外线报警器的,有装防盗网的,这说明咱们园区有问题。预防是第一位的,我们给很多业主的窗户装了内置锁。 刘先生:出事之后你们一直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 孙来跃:下周我们会给您一个答复,怎么样? 律师说法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根据2016国务院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一方面由法院根据查明的案情行使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也不会超过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每年所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总额。另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应提供确认其被盗物品种类、数量、价值的证据,以便法院确认业主是否有损失及损失的具体数额。 新文化记者 邢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