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伟林自2000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兼任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之便,直接或伙同他人共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380.9091万元(实得3405.9091万元,未遂975万元)。 湖南高院已审交通系统窝案涉案金额达4亿 近年来,湖南交通系统腐败令人瞩目。湖南省纪委曾发布的一项数据显示,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 据《人民法院报》2015年12月22日的报道,2014年,湖南省交通系统腐败窝案陆续进入审判程序,该腐败窝案中仅原担任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就有4人,包括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和平,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希等。 报道称,湖南高院刑二庭作为该系列腐败窝案的二审审判主体,在这些案件中既承担着繁重的审判任务,还肩负着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任务。由于上述系列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案卷较多、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庭里严格要求各组之间互相保密,禁止打听、过问其他组和同志办理的案子,对案件加强沟通、指导,督促案件审理有序进行。 该报道透露,经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这些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重大职务犯罪系列案件得到妥善审理,细细算下来,整个系列案件光卷宗合计就达800余本。 在娄底中院一审判决之后,彭曙等被告人提起上诉。2016年11月2日,湖南高院在娄底新化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此次二审开庭审理彭曙、胡浩龙等人贪腐案的,也是湖南高院刑二庭。 【四名被告人及一审判决】 被告人彭曙: 1965年8月生,曾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醴茶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 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胡浩龙: 1963 年 3 月出生,曾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副经理、房产开发部经理, 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等职务。 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彭江林: 1965 年 6 月生,湖南景天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湖南远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雷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帕格斯热能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卓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 被告人张晖: 1969年3月出生,海南湘晖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张家界市龙阳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一审判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0万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