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镇巴法院渔渡法庭调解了一桩四年前因私设“电网”打野猪造成打猎人员死亡的案件。原告方母女三人在拿到前期赔偿1万元后,满怀感激地表示,四年来总算为家人的死亡讨了个说法。 想打野物发财 冯成、马兴都是当地农民,平常喜欢在山上捕杀野生动物,把这当成赚钱的一条捷径。2012年6月份,二人合伙出资3600元从网上邮购了一台升压器,用马兴家里的电瓶、充电器,组装成“电网”。 张军得知后也想入伙,他告诉冯成在鲁家坝野猪等很多,而且自己鲁家坝有熟人可提供借宿、充电等,冯成听后当即同意。 几天后,张军和冯成等把“电网”背到了朋友蒲春家里,开奖,当晚他们就在庄稼地里铺设“电网”捕猎。 但两天来毫无所获,马兴便离开回家了,开奖,张军和冯成留下继续捕猎,仍未捕到野物后,冯成将“电网”设备寄存在蒲春家中,出门打工了。 凌晨“电网”报警 2012年9月中旬一天,鲁家坝村民田玖在山上遇到了正在铺设“电网”的张军,便与张军约定一起用“电网”打野物。他们连续铺设了两晚上,打了两条“拱猪子”。第二天一早,张军将捕到的猎物背到街上去卖钱,晚上回了家。当晚田玖便一人铺设“电网”捕猎。 次日凌晨4点左右,安放在蒲春家里的“电网”报警器响起一阵急促的报警声,田玖赶紧从地铺上起来操作“电网”,只听“啊……”一声,田玖被电击倒在地。 蒲春赶到后,发现田玖躺在地上,他将田玖扶起,田玖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他赶紧找到村干部打电话报警,民警调查现场后确认田玖已死亡。 张军当天听说打野猪的“电网”把人电死了,十分害怕,便当即购买了火车票,连夜逃往山西。 私设电网三人受到行政处罚 镇巴县公安局侦办后,做出行政处罚,对冯成拘留七日,罚款500元,对马兴罚款500元,对张军拘留十日,罚款500元。死者田玖家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近二十万元。法官向其分析被告三人及死者田玖各自存在的过错和应负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华商报记者 王亮 通讯员 陈磊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