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曹国珍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十年间,曹国珍利用自己曾担任某信用社驻点信贷员的特殊身份,以高息为诱饵先后从529户受害人手中吸储1.53亿元,迄今尚有1.19亿元无法归还。 去年5月15日,时年52岁的曹国珍向如皋市公安机关自首。在她那里“存钱”的529户受害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直到案发前,她在乡邻中口碑都很好。实际上,村民们在曹国珍处存钱,先由她开存款收据,atv,几天后再交到银行、换取存单。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差,她放款给急需资金周转的老板,atv,从中谋取利息。可没想到,连着几笔数额较大的贷款都没能及时收回,放贷亏空了300多万元,为了补“窟窿”,她只好拼命吸纳储户存款。2005年,曹国珍不再担任驻点信贷员,但她继续以信贷员的名义对外疯狂吸储。 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曹国珍一过就是十年。去年上半年,同时有多户人家找曹国珍“取款”,她意识到,自己“糊”不下去了。而此时,她已涉嫌集资诈骗1.53亿元,所得集资款大部分用于支付前期非法集资款的本金、利息。案发时,尚有1.19亿元无法归还。 10月28日,200多名受害人从如皋赶到南通市中级法院旁听庭审。在529户受害人中,最多的被骗款达690余万,最少的也有1万余元。庭审中出示的关于曹国珍案的卷宗足有厚厚的十多本,公诉人需要用拉杆箱带上法庭。其中,她自己印刷的“存单”就有7000多张。十年间,曹国珍承诺储户的利息是银行同期的3到15倍。 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曹国珍具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是否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合议庭将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的情节进行认真评议,作出一审判决。 通讯员 顾建兵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严君臣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