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年称,金女士及其同伙涉嫌存在非法入侵住宅、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京衡律师事务所余超律师表示,租户闫女士对房屋是一种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占有”。房屋产权人金女士可要求租户搬离房屋,如果住户拒不搬离房屋,金女士可向法院起诉,但无权用暴力手段强行将租客赶走。在强行赶走租户闫女士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侵害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警方应当依法处理。 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包音泰认为,至于朱先生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需要进一步核实朱先生与金女士之间的纠纷缘由。但闫女士在租房时如果看到的房屋原始档案中的房屋所有权人确系朱某,则可判断闫女士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因此,闫女士既可以要求朱先生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金女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文/图京华时报记者樊瑞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