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治发展报告(2016)》于2016年10月27日正式发布。该报告指出,2015年,北京以《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在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扎实做好稳增长、促结构、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的进程中,以法治积极回应改革的需要,发挥法治的积极引导和规范作用,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征程上迈开了坚实步伐。 本年度总报告提纲挈领地总结和梳理了2015年北京法治发展的成绩,对全面理解过去一年北京法治发展进程、总结北京法治发展经验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北京法治相关部门和机构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完善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建设。在立法方面,坚持立法为民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确保正确的改革方向,继续推进科学立法,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完善民主立法,确保立法公开、公平、公正;行政执法方面,全面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行政监督问责和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格局;司法层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开奖,深入推进司法运行机制改革,直播,尤其是推进立案登记制、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确保以公正司法实现社会正义;公民法治层面,以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普法,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带动律师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律协培训服务和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知识产权工作方面,促进创新、竞争和消费者福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主导作用。 分报告共由六部分组成,包括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报告、北京市审判工作报告、北京市检察工作报告、北京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报告、北京市法学研究发展报告、北京市知识产权法治工作报告。这些分报告较为细致地记录了各法治相关部门在2015年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相对客观地展现了北京市在相关领域的基本面貌。 专题报告共有15篇文章,其中: 《2015年北京市法治建设情况及公民对依法治国矛盾水平的调查报告》中,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从立法不周、司法不公、执法不力三个角度测量了依法治国价值性矛盾的水平,指出北京公众对依法治国的主观矛盾在逐渐缓解,反映出依法治国的认同度在不断提高,但对司法不公的不满应予以重视。 《刑事强制措施期间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的人权保障》一文以北京法院系统审理的案件为样本展开调查分析,指出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因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而超法定强制措施期间羁押和隐形的“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时有发生,建议通过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多采用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等手段来实现司法保障人权。 《反腐败新常态下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一文从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式与展现的新特点入手,系统总结了北京检察系统的相关实践探索,提出了以追求执法办案“质效合一”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的发展思路。 《关于推进社区矫正法制建设几个实践问题的探讨》中,北京市司法局课题组回顾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三个发展阶段,指出当前存在的如机构人员的设置及功能界定不明确、社区矫正中社会职能被弱化、社区矫正的部分适矫条件不明确、社会调查没有实现全覆盖或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如明确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应当同时满足“合适的居住地”、“合适的监督人或保证人”和“危险性评估”三个条件。 《关于确认北京市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思考》一文指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北京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产物,应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确认其独立的法人地位有现实的法律障碍,北京市可出台相关法规确认其作为“其他组织”的独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作为我国的首都和首善之区,北京已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如何推动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如何在审判、检查和司法行政领域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将是《北京法治发展报告》系列皮书持续关注和研究的着力点所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