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消费者认为,三星公司的一系列行为已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10月19日上午,两位消费者和央视《消费主张》栏目记者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向中消协反映他们的手机问题和检测报告情况,提出了对三星Note7手机的种种质疑,之后,消费者张先生填写了消费者投诉登记表,希望中国消费者协会能够出面,要求三星公司正式道歉、赔偿,并对2016年9月29日三星公司公告中所说的检测内容做出解释。 中消协接待两位消费者的工作人员表示,三星爆炸事件曝光后,他们一直高度关注,并随时准备接受消费者的投诉。这两位消费者是他们接到的首例Note7手机爆炸事件来投诉的消费者。他们将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消费者正式受理意见,然后启动调查、调解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