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时节,我在糕点店里碰到了一位坐轮椅选购月饼的买主。“还记得我吗?”他主动开口找我说话,见我一时没想起来,便又提醒:“上次因为3.5万元的政策误会到你们那里,你们还帮我们打过车的。”他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他是几个月前到我院来访的一位残疾人。 今年6月的一天下午,三名上访人结伴来到我院控申接待大厅。他们自称是某单位职工,都年过五十,并且都是残疾人。领头的吴某腿脚有些不方便,坐着轮椅,但思维清晰:“国家给我们残疾人每年每人3.5万元的补贴,全部被单位克扣了,从来没给过我们。”吴某话音刚落,另两人便积极附和,直播,声讨之声此起彼伏。 我们请三个人坐下,端茶送水,询问来访缘由,舒缓他们过激的情绪。三人反映说,近年来单位发放的工资很低,也没什么福利。前些天他们听说国家给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3.5万元的工资补贴,但他们却从来没有领到过这笔款项:“我们今天特地来检察院,atv,你们可得替我们做主,查清款项的去处。” 经了解,国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几个人口中的“人均3.5万元的工资补贴”,实际上是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对此政策,我们耐心地加以解释,并从网站下载了该文件逐条进行解读。平等的沟通、拉家常式的交流,三人的情绪很快在我们真诚的接访和释法说理中得以平复。对他们反映的工资待遇过低、相关福利未能得以落实等诉求,我们建议他们向主管部门进一步反映,同时表示会将来访资料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来访事件处理完毕,天色已渐晚。考虑到三人行动不便,我们便来到院门口为三人打车。没想到这一小小的举动,换来的是他们满满的感动,时间过去这么久,他们仍还记着。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