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肯定在这中间搞了鬼。”郑晓东对澎湃新闻说,他当时就提出异议,后被带回审讯室,警方让其在检验报告上签字,他提出抗议拒绝签字。 警方对郑晓东的第二次笔录显示,郑晓东称,警方两次将他带往医院,医生上车了都未对他检测,最后一次医生插入尿管对他进行了取尿。除了尿检,警方还对吸食工具进行了DNA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面留有郑晓东的痕迹。汇川区公安分局告知郑晓东,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但郑晓东拒绝签字。 2月28日晚,郑晓东走出公安局。郑晓东提供的照片显示,其手腕多处受伤。 汇川区公安分局针对此案的《行政诉讼答辩状》称,犯罪嫌疑人郑晓东在被传唤过程中拒不配合执法,有自伤可能,故办案民警对其使用了约束性警械。而对郑晓东提出的“对其强行抽血、取尿,在未对标本进行有效封存的情况下送检,炮制一系列证据”,汇川区公安分局称,郑晓东被传唤后拒绝接受吸毒检测。经局负责人同意后,民警将郑晓东带至医院强制检测,在对提取的尿液经现场检测呈阳性后,对提取的尿液使用尿液专用采集瓶分装A、B瓶保存后封存。 自己检测以证清白 郑晓东认为,此事是“有人想要搞我”。他说,他在检察院工作了31年,当副检察长也有10年时间,曾分管反腐、渎职、控告申诉、侦查监督、案件管理办公室等业务。他怀疑,案发前不久因为一件案子,自己不愿按照某些领导的意图办案,得罪了这些领导。 3月1日,郑晓东提出重新进行尿液检测的申请,要求在其亲属的见证下,开奖,抽取其本人血液和尿液,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鉴定。 3月5日,警方再次鉴定称,经遵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月28日从郑晓东体内提取的尿液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当日,汇川区公安分局民警将鉴定结果送达郑晓东,郑晓东对鉴定意见不服,拒绝签收。“那天提取的尿样本来就有问题,他们还是用那份尿样检测,毫无意义。” 郑晓东认为检测中有人做了手脚。他出示的一份警方《提取笔录》显示,警方在他的左手提取新鲜血液DNA,以证明他接触过吸食工具,但见证人和签字一栏名字并不相同。上面还写有“违法嫌疑人郑晓东拒绝签字,捺印”字样。 3月3日,事发4天后,郑晓东主动到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查,他提供给澎湃新闻的检查报告显示其尿吗啡检测为阴性;该报告检验者为“胡汝蒙”。遵义市疾控中心维持治疗门诊一名工作人员随后向澎湃新闻证实,该中心确有一个叫胡汝蒙的检验者,目前其人正在休假不便联系。但该工作人员也说,如果不是该中心的病人,做完检查报告后中心不会留存记录。 3月8日,郑晓东又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毛发检测。据他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显示,3月8日,郑晓东在律师的陪同下,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对其毛发进行氯胺酮、吗啡类及苯丙胺类毒品定性分析。结果显示,郑晓东头发未检出氯胺酮、吗啡类及苯丙胺类毒品。 公开资料显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依托中山大学设立,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 10月11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上的鉴定人李良查询资料后告诉澎湃新闻,郑晓东的检验报告书(【2016】第D2016021号)在该中心有留存。当时工作人员现场采集了郑晓东的根部头发,对其进行氯胺酮、吗啡类及苯丙胺类毒品分析,结果显示未检测出这些成分。她表示,即使检验者只吸食了很小剂量的毒品,在3个月内也能够检测出来。 检测后,郑晓东仍四处讨说法。他说,自己刚从北京飞回遵义,出机场就被警方控制。 3月22日,汇川公安分局作出遵市汇公法行罚决字【2016】445号行政处罚决定,并于3月24日将郑晓东送至遵义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行政拘留。郑晓东对此不服,遂向遵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5月28日,遵义市公安局作出遵市公复决字【2016】15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汇川公安分局对郑晓东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