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时,各级法院不仅把其信息在“法媒银”平台和及人流密集场所曝光,同时抄告其所在单位、同级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另外,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小编也注意到,针对公职人员“老赖”,各地法院敢于“亮剑”,直接采取强硬措施,有20余名公职人员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债务,4名公职人员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被司法拘留。如今年7月,瑞金市公安局民警郭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处以15日司法拘留。 【相关案例】江西一政协委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3月14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支付鞠江平工程款99305.57元。判决生效后,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鞠江平遂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11月22日,袁州区人民法院立执行案,袁州区人民法院多次督促松花皮蛋公司实际负责人黄雄勇后,其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袁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对黄雄勇进行拘留。 在制作拘留决定书时,经查询黄雄勇为规避法院执行,在诉讼阶段便将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儿子黄翀,黄翀当时又在外地上大学,导致本案执行一度停止,无法执行。 2016年7月1日,袁州区人民法院重新查询了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发现宜春市无铅松花皮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重新变更为黄雄勇。因黄雄勇为袁州区政协委员,考虑到其身份的特殊性,袁州区人民法院在对黄雄勇采取拘留措施前将本案执行及拟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函告袁州区政协。 2016年8月18日清晨,袁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黄雄勇家中,在其家中将黄雄勇抓获,在对其进行拘留时,黄雄勇态度十分恶劣,称自己是政协常委,法院无权对其进行拘留。黄雄勇家人也对执行进行干扰,袁州区人民法院强制将黄雄勇带离现场,将其收押在宜春市拘留所。当晚,黄雄勇妻子便联系法院,表示愿意支付工程款,请求法院提前解除对黄雄勇的拘留。 2016年8月19日上午,黄雄勇妻子到法院将工程款付清,本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