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说,“小白鞋”长得特漂亮,他就把她的影集拿走了,晚上在被窝里看,一直看到半夜,看完再起来烧掉。还有两起案子,他作案之后也把人家的影集拿走了。 从这点上,你能看出他变态。但是变态的心理是,要毁灭美好的东西,而他在毁灭的同时,又去想她,这是不是有点不可理喻? “小白鞋”被害六年后,1994年,高承勇第二次作案,白银市供电局19岁食堂女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她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当时,高承勇从宿舍二楼开始转,开奖,到了四楼那个房间。他看房间没人就进去先翻了包,发现包里没东西准备出门。石某那时刚拖完地,出去洗拖把去了,回来两个人在门口撞上。 石某指着地上的脚印质问他,是不是偷东西的? 高承勇说,他一看自己走不了了,干脆把她杀了。 从1988年到1994年,这六年他没有作案,警方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清。 “1998年,是他心灵最扭曲的时候” “我一肚子火,差点抡起拳头朝他嘴上狠狠地砸一拳” 从1998年开始,他杀人有些机械性了,这时候,他心理已经畸形,这一年,他连续作案四起。 1月份,他作案两起后休息了半年,因为警察查案子动静比较大,周边也有人说白银出了个杀人狂。那半年,他就不怎么到白银来,怕被抓住。 那年,同样在供电局宿舍,他杀了一个8岁的小女孩,杀了之后还强奸,那是他心灵最扭曲的时候。 他下手太狠了,简直就不是人做出来的事。案发现场的桌子上有一杯茶,最开始,我们认为是小女孩给熟人泡的。实际不然,是他自己泡的。 为什么这么从容?那天他从青城来得比较早,到供电局是下午两点钟左右,大家上班刚走,他想到城里人五点多才下班,家人不会再回来了。他很淡定,atv,作案后,他觉得特别渴,就泡了杯茶,放了少量的茶叶。 警方问他,杀小女孩的时候,你孩子多大?他说十岁。我和他对视,他就这么瞪着我,大概10秒,他才低下头。我一肚子火,差点抡起拳头朝他嘴上狠狠地砸一拳。 我们这个职业,见过很多杀人现场,但看完那个现场后心情特别差。当时就想着把凶手抓着以后……你们想象不到我当时的心情,我自己也有小孩儿。 这个案子的案卷,我看太多了,年纪越大越感情用事,今天差点上庙里去上香。 高承勇还曾割下被害人的人体器官。他说割完后很兴奋。 1998年11月30日,氟化盐厂女工崔某被害,身体多处器官被割,他说用了五分钟吧。就这么平静,可能比我说得还平静。 我们当时也被熟练的作案手法给骗了,想要么是外科大夫,要么是屠夫。 我们当时把周围大概一两百个垃圾箱翻完了,寻找扔掉的器官,但没有。 高承勇说,每次杀完人,他把那些割下来的器官用塑料袋装着。从白银回家路上有个黄河吊桥,走到桥的中央,他怕连袋子扔被人发现,就解开塑料袋,把那些器官倒出来,刀子也一撇,回家了。 这么凶残的手段,我们都怀疑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变故,他说没有。 “他说,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 “你说他完全的变态?不是,他的准备活动做得很正常,很充分” 警方问他,杀人之前会想什么?他说,到那两天就急得不成,觉得心里慌,就要杀个人。 于是,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四处转。他并没有特定的目标,都是随机选的,合适的就尾随进去,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杀掉。 这个尾随过程,失败不止一次两次,说明这个人很小心。他内心就是我今天要杀个人,但不是那么盲目地杀人让人抓住。 另外,他的奸和杀是分开的——就是想杀一个人,并不是想奸一个人,而且大部分是杀了但没奸。 他说,切器官的行为,是一种报复心理,因为对方反抗。 我们定性为故意杀人,因为他是有预谋的,有犯罪准备阶段:第一,晚上睡不着觉,第二天起来买个刀,就要杀人去。第二,他故意穿深色的衣服。命案现场进去以后,满屋子都是血,反抗过程中,他身上肯定有血。高承勇说,他每次穿个黑裤子,藏蓝色或者深色上衣,那种颜色的衣服血沾在上面外人看不到。 你说他完全的变态?不是,他的准备活动做得很正常,很充分。他不是那种不计后果的,穿个白衬衣也要去杀人。 1998年后,白银出了个“杀人狂”,专杀高跟鞋、红衣服、长头发女子等传言传开了。我当时还跟老婆说晚上不许出门。 高承勇说,有时他也听别人说起这些,他只是听听,从不吭声。 2000年、2001年、2002年,他继续作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