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工作人员录的一段视频显示,董政当着在场的桃城区两名副区长、桃城区交通局局长、副局长及邢衡筹建处副处长杨书祥的面,手执文件宣告称:“项目用地省里还没批下来,你们强征鱼塘的行为是违法的。” 视频还显示,董政在读河北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时,杨书祥侧身去看文件,atv,不待董读完,杨即离开了,只听到董在喊着:“杨处,你别走!” 鱼塘最终被强制填埋,而董政还未来得及将水里的锦鲤捞上来。 近日,澎湃新闻走访该合作社看到,5号和6号鱼塘被占用,只剩下一块边角,3号鱼塘被占用了三分之一左右,高速公路跨塘而过,桥墩已架起,工人们正在桥上施工。鱼塘中一片平静,岸边还漂着一些死鱼。董政新买了两个冰柜储存死掉的锦鲤。 董政说,自征地以来,由于施工产生的粉尘、噪音等,鱼塘水质严重恶化,现存锦鲤大面积死亡。他新买了两个冰柜,里面塞满了死鱼,冰柜一打开就能闻到一股臭味。他从冰柜里取出一条锦鲤说:“这条有80多寸,养了几年才把它们养大,就跟我的孩子一样,我都不忍心再看它们。” 为保证开工不公开信息 事实上,在鱼塘被强征之前的2016年4月,董政已先后向衡水市城乡规划局、衡水市政府、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政府等部门,申请公开邢衡高速衡水段项目的征地批复文件及征地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等文件。 但董政先后获得答复是:“未接到该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该项目的土地征转正在组卷过程中,尚未上报省厅”、“经省国土资源厅核实,省国土资源厅未受理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衡水桃城区段用地审批事项,你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河北省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显示,邢衡高速桃城区段用地尚未审批。 董政还曾于2016年4月4日向衡水市交通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局在4月5日签收后始终未做回复。他不得已,将衡水市交通局告上法庭。 颇戏剧性的一幕是,在庭审中,衡水市交通局的代理人辩称,现正式告知原告,被告既未制作该信息,也未获取该信息,原告申请所需的政府信息内容,被告处不存在。 桃城区法院为董政撑了腰。该院在2016年7月27日作出的判决书中称,被告虽然在庭审中明确告知了相关信息,但未在法庭期限内对原告给予相应的书面告知,违法了法律规定。 相关文件显示,邢衡高速衡水段于2011年经河北省发改委批复立项。合作社的代理律师刘建华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在立项后,衡水市国土局要准备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用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等材料,上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厅根据项目占地大小,选择上报给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批准后,省政府或国务院会给一个征地批复,衡水市国土局再将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进行张贴公告。待征地补偿到位,与被征地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方可征地拆迁。 “邢衡高速只有立项文件,征地批复、补偿安置方案等还在组卷中就强行填埋鱼塘,明显违法。”刘建华说。 2016年4月,在一份向河北高速公路管理局做出的说明文件中,邢衡筹建处就如何避免合作社针对“未批先建”提起诉讼提出了方案。 邢衡筹建处称,对于合作社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指挥部作为征拆责任主体咨询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表示对合作社要求可以暂不提供,如现在向其提供任何材料,对方均可以项目“未批先建”等方面入手,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使拆迁工作陷于停滞,工程面临停工风险。邢衡筹建处做出的为保证开工拒绝公开信息的说明文件。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