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31日上午6时到9月2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加入的9个“死亡群”中,除了一个被踢出的群外,共有聊天记录4494条。进行检索发现,与死亡、自杀有关的聊天记录共有883条,约占总数的19.8%,也就是说,近乎每五条聊天记录里就有一条涉及到死亡。其中,比例最高的达到54.79%,每两条聊天记录就有一条提到了“死亡”。 聊天中,单纯提到“死”的最多,在一系列的“术语”中,劝人“别死”的仅有0.47%。 群中资料显示的男女比例除此之外,“北京时间”也发现,在“死亡群”中,个人资料显示男性多于女性,男性约占69%,群中90后比较多,在各群中的平均比例约为44%。 群中资料显示的90后比例专家:不建议加入“死亡群” 有心理问题及时干预 中央民族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兰林友教授认为,“死亡群”的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交流障碍在虚拟空间中得到改善,同时认同群内的基本价值规范。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一山表示,人们希望自己被看到,而自杀是一种最强烈的“被看到”的沟通方式。人们选择在“死亡群”里相遇,是因为能够在这里和他人建立有效的沟通。但是,“死亡群”是“离自杀最近的地方”,很容易诱导别人自杀,因此林咨询师不建议有自杀倾向的人加入到这些群中。 对于如何改变现状,兰教授表示,整体改变“死亡群”难度很大,但对于打算轻生的人来说,那些来自自杀者家属以及曾经自杀过的人“现身说法”,要比空洞的说教有更好的劝说效果。但进行劝说的人自身不要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否则可能适得其反。此外,如果这些劝说者能够进行一些培训,在“死亡群”中的规劝效果可能会更好。 林一山咨询师建议,当出现抑郁甚至有自杀倾向时应及时进行危机干预。目前,“希望24小时热线”、“北京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等均有人24小时接听,由专业的心理工作者为人们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还是应该找专业的人士,这个是和生命有关,马虎不得”。 但同时林一山告诉“北京时间”,我国的心理咨询从2003年才起步,发展相对较晚,且资源多集中在北上广等大城市之中。对于自杀的干预,一般的心理咨询师无法做到,专业的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师更是少之又少。 律师:“死亡群”约死或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的郑洪涛律师告诉“北京时间”。“死亡群”在自杀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起来比较复杂。 首先,对于“约死”的行为来说,如果在“约死”的过程中,有人没有死亡,而其他“赴约”者死亡,那么活着的人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到何种责任,则需要个案分析,主要依据是其在死者的死亡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例如,是幸存者购买的炭盆、毒药等直接导致死亡的物品,那么他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全部死亡,即便能区分“发起”和“赴约”的人,也因为主体死亡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如果死亡的人员都已成年,因责任自负,其亲属也不会承担责任。 此外,郑律师表示, “围观”自杀或是不予劝解的行为属于道德约束的范畴,并不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果在聊天中向死亡者提供了例如“烧炭”、“服毒”等自杀方式,可以被追究民事责任。 同时,这些聊天群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发现这些群的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将其关闭。 北京时间原创 隋雯雯 杜格格 王识 田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