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从事银行安保工作多年的人士称,现在银行资金的押运工作基本都采取承包制,即银行将现金押运工作全部外包给押运公司,由押运公司负责出(运钞)车出(押运)人。全国各大银行每年交给押运公司的押运费用,从上百万到数千万元不等,且此费用还有不断上涨的趋势。 他称,尽管公安部、央行、银监会多次下达文件要求建立和建全金融业押运工作的内控制度,并要求通过提高技术认证手段增强防范押运工作风险的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问题: 一是押运公司对押运人员的管理不够规范。公司对押运人员的进入资格是否严格把关,公司对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做到位,公司是否及时全面掌握押运人员的经济、家庭、思想的变动情况,这些问题,押运公司都应向主管部门、银行和公众作出交代。例如,押运人员参与赌博或借高利贷急需用钱,则有可能会打运钞车上的现金主意。 二是各大银行对押运公司的监督不够有效。部分银行管理者抱着“一包了之”的态度,认为一旦出现运钞车被劫事件,有押运公司承担责任,从而忽视了对押运方的监督。 此外,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专业性强,一些基层员工出于收入不高、风险大等原因不愿从事安全保卫工作,为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只有另聘其他非专业人员,使得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大打折扣。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进表示,根据目前的报道,嫌犯到底是抢夺还是抢劫,还不能定论,但是持械抢夺同样适用于抢劫罪;另外,嫌犯抢劫的是金融机构,抢劫600万元数额巨大。依据刑法第263条,将以抢劫罪定罪,同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