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事法庭里,atv,孩子的母亲(左一)接受了法官的批评。 前几天,一段女子当街殴打两岁女儿的视频在延边人的朋友圈流传。这件事发生在珲春,有路人对其进行制止,结果该女子怒踹女儿并称:“我的孩子我打死该你啥事?”其恶劣行径遭到网友一致讨伐。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珲春市人民法院获悉,珲春市妇联代这个两岁的女孩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而女孩的母亲也保证不会再殴打孩子。据了解,这是我省第一个以妇联名义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路人行动 制止女子施暴 视频是在8月28日由一名珲春网友传到网上的,该网友称,当天在珲春国贸附近看见该女子对女孩拳打脚踢,下手很重。自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去劝说,没想到该女子转而对这名网友大喊大叫:“我自己的孩子,我愿意打就打该你啥事?你咋那么爱多管闲事呢?”网友一气之下,与其发生冲突,动手打了该女子,结果赔偿了1000元钱。 “钱给了就给了,看在孩子的份上,希望她能给孩子买点儿好吃的。”该网友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保护这个小女孩。 妇联行动 找到孩子父母 这件事引起了珲春市妇联的关注。作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部门,妇联马上行动,很快在一处简陋的出租屋里找到了这名女子和她的女儿。 “一个单间,就一张床,床上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屋里什么都没有,条件太简陋了。”妇联负责人称,这名女子的生活条件之艰苦,让她们吃了一惊。随后她们得知,该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独自一人带孩子生活,前夫不给抚养费,女子没有生活来源,其父母也早年离异,都在外省,无人能帮她。她偶尔打零工,住处连饭都不能做,一个两岁小女孩就在这种条件下生活,让大家十分心酸。 妇联找到女孩的爸爸,发现他也住在这样的单间里,条件也很简陋。他不上班,靠在出租屋里打网络游戏赚取生活费。 孩子的爸爸介绍,和前妻是2013年3月结婚,2015年7月离婚,之后还有联系,到今年7月俩人才算彻底分手。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孩子爸爸说,自己曾到国外打工,每个月工资全部寄给孩子妈妈,可是自己一年后回国14天,妻子却13天没回家,找不到人。离婚时俩人约定,atv,谁抚养孩子,对方都不需要拿抚养费。自己想要孩子,可她不同意。 妇联将孩子的情况说明后,孩子的爸爸和奶奶表示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致同意到法院协商。 法院行动 下发保护令 8月31日一早,孩子和她的父母、奶奶都来到了法院,珲春市法院家事法庭法官王晶和张晔瑶一起审理此案。法院下发了由妇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这份保护令将下发到该女子所居住的社区、辖区派出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妇联和孩子的父亲,多方一起监督。如果发现该女子再次对女儿家暴,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并将永久丧失孩子的监护权。 而在案件审理当天,两岁的女孩在摆满了玩具的未成年人保护室里玩了大半天,法官们也借此观察了她和妈妈相处的情况,发现她们之间感情很深,孩子对妈妈依赖性很强,妈妈不像是总打孩子的样子,也因此理解了妈妈因为生活所迫,一时情急打孩子的苦衷。 妇联、居委会都能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今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的重要司法救济手段。 《反家庭暴力法》第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庭审现场 家事法庭没有被告席 审判庭设在法院刚刚建成的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家事法庭。这里没有高高的审判桌和原、被告席,取而代之的是三张大沙发,原被告的名牌也变成了“丈夫”、“妻子”。法官开庭不像以往那样让双方出示离婚理由和证据,“你们说说吧,过得挺好的怎么就离婚了?”法官王晶的语气很温和。 女子和前夫都显得有些激动,他们争相诉说对方的不足和对婚姻的失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