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说,女儿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可能是不想上学。民警初步判断,小罗可能是因为厌学,才会在开学前一天故意玩失踪,应该不会走远。民警向杨女士调取了其女儿的近照,并发布了协查通报。 当天中午12点过,民警和小罗的父亲终于在新华书店附近发现了小罗。 最后民警提醒小罗的父母,孩子正处于心理发展的过渡期,其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家长应该常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 本报 一场刑事庭审开启他们的第一课 特写 本报讯 (记者 张旭 实习生 曾蔷薇)昨日上午,重庆渝中高级职业学校的200多名新生的“开学第一课”有点特殊:一场庭审。他们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参加庭审,法官、检察官、法警、律 师,这些他们之前只在影视作品中有所了解的角色,这一次全部出现在了由学校大会议室临时改成的巡回法庭上。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请全体起立……”在位于渝中区马蹄街20号的重庆渝中高级职业学校教学楼6楼,一场有200多人参加的大型庭审正在拉开帷幕。原本的大会议室成了临时的巡回法庭,主席台正中挂上了国徽,审判席、公诉席都是用办公桌搭起的。 法警将被告人小华(化名)押入庭审,随后开始法庭陈述、法庭调查,和所有庭审一样,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全场肃静,只能听到法官和发言人的声音。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未成年人伙同他人抢劫案件。 2015年3月2日,年满17周岁的被告人小华(化名)与他人(另案处理)在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大桥下人行通道附近,以扭抱、退拽等暴力方式抢走被害人璇璇装有现金600元的长方形挎包一个。 2015年8月5日,小华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案发后,小华的父母代其向被害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的方式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小华实施 犯罪行为时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小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速写 开学第一课: 从认识学校开始 又到一年开学季!刚进入一年级的小朋友该怎样从幼儿园迈入小学生涯?而今年正值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这又会给孩子带给怎样的感受? 9月1日,本报记者分兵几路,走进璧山区实验小学、城北小学、文风小学,分别去感受他们不一样的开学第一课。 文风小学 第一课 从认识校园开始 “同学们,你们认识上面的字吗?”昨日,文风小学一年级(7)班的第一课,班主任老师王光琴把教室搬到了校门口,“让孩子们从认识校园开始。” “老师,我知道,是文风小学!”人群中有人发出稚嫩的声音。 “对面的桥叫文风桥,因为挨着我们学校,所以学校就叫做文风小学。”说起文风桥的历史,王老师开始娓娓道来,而孩子们都听得津津有味。 “原来校名是这样得来的呀。”听完老师的讲解后,孩子们都很开心,因为第一次听到了校名和文风桥的故事。 实验小学 讲故事 学习长征精神 “遵义会议后,毛主席带领红军北渡长江……”在璧山区实验小学操场上,3年级(10)班穿着红军装的小姑娘,把红军长征中四渡赤水的故事娓娓道来。 用讲解和舞蹈结合的方式,3年级(10)班的同学把红军长征途中的湘江战役、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等几次大的胜利以生动的形式展现在全校师生面前。 操场上的同学个个听得津津有味,生怕漏掉其中细节。“对于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孩子们来说,爱国与奉献,理想与信念,这些可贵的长征精神永远值得发扬光大。”璧山区实验小学的骆老师表示。 城北小学 诗朗诵 回顾长征历史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