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闹离婚,两人当天在民政局办理手续时,男方当场写下5万元借条。因未偿还借款,女方将前夫诉至法院要求还钱。昨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 王女士与殷先生均是28岁,两人于2011年结婚。对于借条一事,双方各执一词。王女士称,2012年前后,其丈夫经营的台球厅引进设备急需用钱,为了帮助丈夫,她向哥哥借了5万元钱,哥哥通过转账的形式将钱打给了其丈夫,“考虑都是一家人,所以就没有写借条”。 2015年,双方开始闹离婚。王女士说,“丈夫还一直欠我哥哥的钱,如果把钱还了就可以离婚,当时丈夫也同意还钱”。当年6月份,两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事宜,殷先生现场写下一张5万元的借条。 殷先生则称,妻子不同意离婚,“只有写下借条她才同意离婚,我是被迫写下借条”。殷先生的代理人表示,双方之间不存在借款一事,而且并没有借条、转账凭据等证据。该代理人称,双方办理离婚时,王女士不同意,“是王女士让写的,否则不离婚,殷先生才写下的借条”。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郑羽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