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5年,上海就制定了《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要求“未能拒收的礼金、有价证券,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登记、上交”,此外,“高档耐用物品可按有关规定拍卖”,“收交礼品作拍卖、折价等处理的收入以及收交的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财政”。但是,对公务礼品进行统一拍卖始终没有进行。 2004年初,静安区纪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处理暂行办法》,对公务礼品的拍卖及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指出,静安区的做法操作性强,处理程序透明度高,完善了以往礼品制度在处理程序中的一些办法,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执行礼品管理制度的监督力度,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更加明确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按章办事,主动接受组织监督。此后,静安、黄浦、徐汇和青浦等4个区也曾联手举行过公务礼品的公开拍卖。也有价值不菲的名牌包。 2013年8月,上海市纪委发布《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要求有关人员将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如未主动如数上交、未如实报告组织的,将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其中,《办法》第八条规定:收交的礼物,原则上应按照规定予以拍卖,拍卖所得上缴财政;一般日用品、食品水果等易变质礼物及其他不宜拍卖的礼物,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用于扶贫帮困、慰问和捐赠等活动。 (题图及文中图片由闵行区纪委提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