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判后教育”尤其值得关注。目前,我国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施暴者除了进少管所,就是被判缓刑回家。实际上,出现问题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多有缺失,他们回到社区后无人看管,重复犯错率非常高。 对此,有专家建议,将较为严重又不至于刑事处罚的校园暴力加害行为纳入收容教养制度。同时,加大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进一步发挥工读学校作用。在海口等一些城市,已建立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被认为是有益的尝试:不良行为青少年将被强制入校接受教育培训和矫治,相关培训对象也包括其家长。 目前,我国的两部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偏重于对青少年权利的维护,多倡导性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规则。但由于程序原因,要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问题,又需要比较漫长的过程,因此,“对现有的法律进行适当的条款修订,不失为现实和便捷的途径”。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