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从王宝强的起诉书来看“马蓉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行为”,若该情形属实,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韩骁说,王宝强可据此主张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但应当就此承担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有过错或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法官有可能在财产分割中倾向于无过错方,多分得财产,多分得的比例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通常多分得10%至20%均有可能。 夫妻互诉 两案是否会合并审理? 王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名誉侵权,法院会合并审理吗?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同一个当事人不重要,而是看争议的是否是一个案由”,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王宝强起诉的是离婚案由,马蓉起诉侵权是另一个案由,首先不可能合并审理。其次,的确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案子的审理以另一个审理结果为前提,但是这两起案子不存在这个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会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 就侵权案件本身,刘凝表示,王宝强在凌晨发布的离婚声明中描述了几个事实,包括马蓉和经纪人出轨的情况,是否侵权则要看描述的这个事实是否存在真实性的问题。根据民事法律的谁主张谁举证,既然王宝强说妻子有外遇,那么在名誉侵权案中就要王宝强拿出外遇证据。 即使有外遇,是否也构成侵权?刘凝认为,这里主要是指隐私权,如果是外人爆料马蓉出轨则涉及侵犯隐私权,但王宝强作为马蓉的丈夫,本身出轨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并不侵犯隐私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