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中院认为,王增营夫妇的行为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二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提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裁定书显示,王增营提出及辩护律师辩称,本案管辖错误,程序违法。主要依据为,王增营夫妇在北京实施的涉嫌寻衅滋事的行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尚未侦查终结。因此,喀什市公安局无权侦查,阿图什市检察院无权指控,阿图什市法院无权审判。 但克州中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中,王增营夫妇的居住地均在新疆喀什,且受到该夫妇辱骂、威胁、恐吓的对象为喀什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克州中院认为,其二人的行为同样也严重扰乱了喀什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故新疆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克州中院在裁定书中称,本案经新疆自治区检察院、新疆高院指定管辖,阿图什市检察院及法院具有管辖权。 另外,对王增营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喀什市公安局无权侦查本案的意见,克州中院亦未予采纳。克州中院认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是否撤案,不影响喀什市公安局对本案行使侦查权。 裁定书显示,克州中院认为,本案原审判决定性准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8月4日,克州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atv,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