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唐奇)“撞上后,车里就冒了烟,吓得我赶紧先抱孩子下了车,妻子的副驾驶车门还打不开了,最后,从我这一侧钻了出来。”长春市民刘先生回忆起7月21日晚在高速路上的遭遇,仍后怕不已。当时,他驾车以每小时百公里的速度行驶,于敦化服务区附近撞上路中间一块条石,车损严重。 高速上行驶撞上路中间石头 7月21日晚9点40分左右,刘先生驾车从长春出发前往敦化,事故发生时,他正好快要行驶到敦化服务区,“晚上视线也不好,车灯照着石头的时候,我就踩了刹车,但也来不及了,就撞了上去。”刘先生回忆,事发地段是双排车道,这块石头应该是路边的条石,当时,他的车速在每小时100公里左右,而车上除了自己,还有爱人和孩子。 “气囊当时就弹了出来,石头卡在了车底下,而且车冒了烟。”刘先生回忆时仍后怕不已,他把孩子从车里抱了出来,却发现副驾驶的车门打不开了,妻子只好从主驾驶一侧钻了出来,才摆脱了危险。 “高速路是双排车道,这块条石就在超车道的中间。”刘先生说,事故发生后,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路政人员赶到 搬走石头 刘先生说,自己打了报警电话以后,不仅是交警部门来到了现场,路政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我这是一起单方责任事故,交警勘查完现场就走了。”刘先生称,从等拖车,到路政工作人员到现场挪石头、挪车,自己前后在道上呆了三个多小时。 刘先生说,搬走石头的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路政人员。“因为事故处的地点介于黄泥河路段与敦化路段,而且我也说不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所以前后来了两批管理不同路段的路政人员。”刘先生称,事后知道事故地点归敦化的路政管理,而石头被搬走时,他想拍照留存,但天太黑了,无法拍,所以没有拍下照片。 走了保险 修车花了一万多 “最后是我自己走的保险,修车花了一万多块。”刘先生称,直播,开始自己也没有想找个说法,但是第二天,他到了吉林省高速管理局敦化分局路政科的时候,当晚出现场的三个人,闭口不提石头的事,只说知道这起事故,要是想索赔,得上法院。 “我就纳闷了,如果是司机在高速上撞到护栏设施什么的,要赔偿很多钱,怎么我因为路上石头出的事故,却要打官司才能索赔?”刘先生说,因为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自己前后为这事跑了好几趟。刘先生认为是路政工作人员推脱责任。 当事人想起诉却没书面材料 “我有行车记录仪为证,他们问我有什么要求。”刘先生称,“有什么赔偿标准,按着制度、能力来就行了,后来我就说,免高速费,修车损失适当补偿,我要了两万,我承认确实要的不少,对方不同意,但又没什么处理意见,我希望落到纸上,形成书面的。” 刘先生表示,有书面的材料,他才能通过行政诉讼起诉路政。他去法院咨询,因为没有行政机关的书面处理意见,无法立案。 刘先生说,“我希望对方承认事实,赔礼道歉。高速公路不是普通的路,这是路政方面工作不力,没有及时清理障碍物,才造成的这起事故。” 路政部门:可以赔偿 但要走司法程序 新文化记者电话联系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分局路政科杨科长,他向记者简要介绍了情况,“事情发生后,刘先生多次来我们单位要求处理这件事,我们也不回避此事,也是积极面对此事的,但要走正常的程序,也只能走民事诉讼的途径,这是有相关依据的。” 杨科长说:“我们承认他开车撞上了路中间的石头,而石头是前车掉落的,现在还没有抓到责任车辆。我们不能出具行政处罚和决定,把事情落到纸面上,是因为事故的本身和行为涉及不到行政处罚和认定这一块。” 杨科长表示,像刘先生遇到的类似情况,如果有了保险,也有先行赔偿的可能,相关政策也在往这方面发展,但目前,他遇到的情况,只能走民事诉讼索赔。 而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表示,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及受益者,对在其所辖高速公路有保持公路安全通行的条件及义务,而路面出现石头,并未得到及时清理,致使车辆受损,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对车辆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关于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履责,可以向其上级部门进行投诉,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