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安康讯(记者王培民)昨日上午8时25分,安康市区巴山东路阳光城小区附近路段,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突然摔倒,滑行约10米后起火,最后烧得只剩下骨架,交警初步分析事故与摩托车上安装遮阳伞致行车不稳有关。 驾驶员扶遮阳伞时摩托摔倒自燃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燃烧的摩托车倒在巴山东路由西往东方向的快车道上,火已被消防人员扑灭,出事的摩托车烧得只剩下漆黑的骨架。 目击者曹先生介绍,骑摩托车的是一中年男子,当时车速也不慢,骑行时安装在摩托车上的遮阳伞好像被风吹歪了,男子用一只手把握方向,另一只手去扶遮阳伞,不料车身一歪剐蹭上路中间的隔离栏,连人带车摔倒,滑行了大概有10米后摩托车起火燃烧。“男子摔倒时跳下车,因为没有灭火器,看到火着大后弃车走了。” 华商报记者在现场还发现,执勤交警在对事发路段交通疏导时,不时对过往安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劝导,要求车主自行拆除。 对于这起摩托车自燃事故的原因,汉滨区交警大队教导员陈智勇初步分析说,估计是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导致行车不稳,车辆在摔倒滑行过程中剧烈摩擦,加上摩托车线路老化,引发自燃,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陈智勇表示,下一步交警大队将对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进行整顿,消灭行车隐患。 夏季要做好车辆线路、油路检查 陈智勇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 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和摩托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据了解,这已是本周内安康市中心城区发生的第二起摩托车自燃事故。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夏季一定要做好车辆线路油路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同时不要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杜绝一切危险驾驶行为,保证出行安全。 加装遮阳伞 安全隐患大 交警建议:行车安全放首位 遮阳挡雨放其次 天气炎热,一些出行依靠电动车的市民纷纷给电动车加装了遮阳伞。可近日全国各地一起起血的教训表明,加装遮阳伞给骑行者带来的不仅是清凉还有安全隐患。 记者体验:加装车视野受阻风大时左右摆动 最近,华商报记者借用了一辆安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骑行了一段距离,既感受到了凉爽,又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前方两侧视线受到一些遮挡,但是感觉问题不是很大,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最大问题出现在后方。如果要拐弯,或者是观察后方车辆情况时当你回过头,视线被完全遮挡。身后的交通状况根本无法观察到,转弯时极易出现交通事故。 当华商报记者骑行速度达到30公里/小时,风刮在遮阳伞上哗哗作响。一旦遇上大风或大型车辆经过时,电动车就会左右摆动,车辆可能会失去重心,易引发交通事故。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借用了一辆没有遮阳伞的电动车。太阳下骑行确实晒得后背发烫,但视野不受任何影响。转向时可以轻松地观察到后侧方交通状况。此外,即便刮风并不会对骑行有影响。 交警分析:遮阳伞存在多种安全隐患 对于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危害,安康市汉滨区交警大队教导员陈智勇认为主要有4条:1、一旦出了事故,骑车人极易被遮阳伞钢管骨架刺伤,或伤及路人;2、增大行驶中的阻力,影响行车的稳定性;3、如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容易造成重心不稳,极易发生翻车;4、加装遮阳伞遮挡了驾驶员的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电动车或者摩托车加装遮阳伞是非常危险的,骑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转弯时两米外的物体,可视高度只有1米左右;行驶时,遮阳伞的尾部严重遮挡视线,只能看到后面车辆的轮胎部分;车辆急刹车时,遮阳伞支架的卡口刚好能碰到骑车者喉咙,非常危险;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骑行者对车头的控制力将会减弱。”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民警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