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实测发现,微信支付等在实名认证方面没有完全照章行事。虽然有部分公众对实名认证的繁琐感到麻烦,但相关专家指出,对用户来说,过分强调便捷,就容易牺牲安全,发生“转账太轻松,后悔也晚了”而造成损失。 央行去年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机构应该对客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对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实名认证等级不够的账户,用余额进行支付和理财都会大大受限。时间过去半个月,这一新规落实得如何? 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王豫甲通过新浪微博宣布实名举报微信支付存在违规行为,并已经向央行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提交了书面行政举报书。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也对大家常用的微信钱包、支付宝、百度钱包和京东金融进行了部分功能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少数支付机构的确没有完全照章行事,比如,未实名认证的账户也可以收款或转账;认证级别不达标的账户可以越级使用理财功能。此外,大部分支付机构没有明确标明账户等级和可使用的额度,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新规 央行明确要求支付账户必须实名 2015年12月,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该新规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央行给予各支付机构半年时间进行完善整改。 央行文件明确要求支付机构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支付机构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客户唯一识别编码,并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续的身份识别措施,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央行要求,根据客户身份验证情况将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并规定了各类账户的信息验证标准和功能权限。具体来说,Ⅰ类账户身份核实方式为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Ⅱ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Ⅲ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20万元,余额付款功能在前两类都有的消费、转账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 那么如何认证才能升级为Ⅲ类账户呢?支付宝此前向公众介绍称,外部验证渠道其实非常多元化,实施起来也非常方便。比如,对于Ⅰ类账户,绑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对于Ⅱ类账户,上传身份证,或者再绑定一张银行卡就行了;对于Ⅲ类账户,需要的外部验证渠道比较多,但大多数用户也可以通过在支付宝里的场景来满足:在支付宝里缴水电煤气费用、缴有线电视费、买火车票、买机票、买保险、开通芝麻信用等,都属于“外部验证渠道”。同时,对于不同银行的银行卡,也可以各自算作一个外部验证渠道。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分类方式及付款功能、交易限额管理措施仅针对支付账户,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例如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这些功能和限额的约束。 事件 律师实名举报微信支付违规 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王豫甲通过新浪微博实名举报微信支付,并且已经向央行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提交了书面行政举报书。 王豫甲在举报材料中称,微信支付存有五类典型的违规行为:1.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2.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3.处理交易超出法定的支付类型和金额限制;4.可能在不具备豁免条件下,为不同客户的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5.安全验证的有效要素不足,超额准许交易金额。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