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临时水果摊区由该社区7组自管会管理,“近年接到很多这方面的投诉,但是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通知市场与质量监管局前来执法。” 那么同样没有执法权的和平社区7组自管会是如何监管水果摊贩的呢?自管会的一名骨干李先生介绍称,自从2011年纳入统一管理后,每个水果摊位收取200元~500元的管理费用,共有50余个摊位在自管会备案,5年一共收入十多万元,用于组里开支,“自管会没有执法权,也没办法识别电子秤是不是做过手脚。每次遇到投诉,就报告给社区,然后再由执法部门进行调查。”成都商报记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