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6月29日电 (吴漩漩)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8日审理一起涉案人员多达22人的涉嫌组织卖淫案,该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设立有调度、业务等部门,有策划、统计、培训、财务和哨兵等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至2O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宜某、袁某等三人经预谋策划,设立调度部门,在柳州市内7家酒店分别设立卖淫点,具体组织、指挥卖淫活动。被告人宜某担任总负责人,负责卖淫组织重大事宜的策划、指挥、决定工作;另一被告人宜某某负责卖淫组织的非法收入的管理,每日从各卖淫点收集卖淫收入并从调度部门收集卖淫情况记录账单进行汇总,统计人员廖某(另处理)依照账单制作工资表,尔后再由宜某依照工资表发放工资;被告人袁某负责卖淫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及培训等工作,调度部门设一名负责人及三名调度人员,负责对卖淫组织内卖淫女进行调配并对每日的卖淫情况进行统计。 各卖淫点设一名负责人负责该区域日常运作,管理业务经理及卖淫妇女;下设业务经理负责与嫖客联系,将嫖客信息告知调度部门,由调度部门安排好卖淫妇女后,业务经理则将房间号等信息告知嫖客,由嫖客到指定房间内进行性交易;同时亦有收银员、哨兵等人员进行协助工作。 2015年3月19日,公安机关对卖淫点进行检查时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4人,抓获宜某等21名被告人。2015年5月26日被告人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当日的庭审中,22名被告人对各项指控均无异议,城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