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食药监部门在查处食药违法案件时,由于职能差异,往往存在用行政处罚代替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的“以罚代刑”现象,“行刑衔接”不畅一定程度导致了食品安全犯罪成本降低。在地方设置“食药警察”机构,有利于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食品安全案件,及时执法取证,让食药监管真正“长出牙齿”。 对于假海蜇丝、假鸭血等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监管,虽然去年实施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要求各省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但目前仅有内蒙古、陕西、广东、河北、江苏等少数省区按要求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专家呼吁,有关“三小”监管的地方立法进程亟待加快,才能真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难以在基层落地的尴尬。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