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员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怀疑某个考生的眼镜可能有问题,可以等考试结束后留下考生细查,若真有问题,她的成绩自然会作废,该受的惩罚一个都逃脱不了;若没有问题,则可避免误伤无辜,影响考生的考试。本来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可以做到履行监考职责与保障学生权益两不误,却偏偏发生了误伤事件,不得不让人感到遗憾。 希望此事能促成监考制度和方式上的改进。监考人员所要履行的职责,不只是防止考试作弊。维护考场秩序、营造安静环境、维护考生权益,同样是监考人员应尽的职责——实行“最严高考”,其最终目的不就是更好地保障考生权益吗? 最严高考误伤考生谁担责 京华时报发表评论认为:高考就该严一些,但严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公平的环境,才是“最严高考”的出发点。令人遗憾的是,在落实监考制度的过程中,个别监考人员的做法跑偏了,甚至背离了初衷。 既然考生已顺利通过了层层安检,为何不等考试结束后,再对眼镜进行权威鉴定? 其实,监考员的“尽责”有选择性:检查作弊器材是监考员的责任,为考生营造安静的环境也是监考员的责任,而监考员过于侧重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客观讲,这种“选择性尽责”很不应该,因为两种责任并没有本质冲突。 此事也暴露出监考制度本身存在的某些弊端。考生没错,眼镜更不会错,错的只能是机械地理解和执行制度的人以及制度本身。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