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柳)6月10日晚间,一认证为某媒体记者的微博账号发文称,自己的车于6月8日在三元东桥被疑似美国使馆的车辆剐蹭,然而对方却扬长而去,车主本人还被拽倒,交警则表示对方或有外交豁免权,奈何不得。此微博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 昨天,交管局对此事做出回应称:6月8日18时02分,交管部门接报警,在朝阳区东三环辅路三元东桥下,一辆使馆牌照的小客车与本市一小客车发生剐蹭事故。朝阳交通支队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依法受理此事故,并已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目前,交管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根据2009年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其同意,并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谈话时仅限于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内容;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其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