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艳)北京市发改委官网日前披露了京东从去年4月23日至11月29日间的89条价格违法记录,其中有两条正是分别于去年的“6·18”与“双11”大促节当天发生的,京东商城因为价格虚标或易使人误解,被市发改委罚款50万元。 记者查询这两条记录的违法行为发现,去年6月18日的违法行为是因为在商品售卖页面标明参加促销活动,却在消费者结账时未进行所承诺的促销优惠:“2015年6月18日,你单位销售飘柔洗发水,商品编号628044,页面标示京东价:¥39.90,商品名称下方标示‘满199减100’等字样,消费者购买该商品后并未享受满199减100的优惠。”该平台在“双11”当天的违法记录是因为标价方式容易误导消费者:“2015年11月1日,你单位销售吉列剃须刀,商品编号1349163,页面标示‘吉列Gillette锋隐致顺剃须刀手动刀片(4刀头)京东价:¥198.00’,参加‘满199减100’价格促销活动。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109.00元。” 抬高原价也是违法记录中较常见的一类,这也和用户平时的感受相吻合。商家为了吸引用户,给消费者一个高于实际的“原价”,从而误以为平台所示价格已经享有大幅优惠。去年7月27日,京东销售的伊利牛奶礼盒,页面显示礼盒原价为66元,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只有59元;去年8月7日,京东所售250ml×24整箱装的新西兰进口牛奶,所示原价为139元,而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只有99元。 针对前述这些问题,市发改委表示,以上事实有提取的交易记录、检查登记表、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发改委责令京东改正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开奖直播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按照相关规定,京东如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北京市发改委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京东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