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活体葫芦娃”已下线,多为吐槽页面。网络截图
网传“购买葫芦娃被骗36万”的“判决书”。网络截图
连日来,一个名叫“王某财”的人火了。网络流传的一张疑似判决书的照片显示,“王某财”以出售“活体葫芦娃”的名义,向购买人寄送空箱子,并称是具有隐身能力的“六娃”,非法获利达到了36万元。 伴随着这样一张网络热图,“活体葫芦娃”一词很快走红。有网友调侃称,“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了。”而在网络上,相关的消息也一直受到热传。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早在去年6月初,网络上便出现了类似“网购葫芦娃”的表述,且均以段子形式出现。多名法律界人士亦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份“判决书”存在多处瑕疵,显得并不专业。 “活体葫芦娃”已经下线 作为国产动画片中的经典之作,《葫芦娃》塑造了包括会隐身的“六娃”在内的多个经典形象。而开播30年后,近日,“葫芦娃”一词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5月下旬开始,一张疑似判决书的照片在网络热传。“判决书”中称,一名叫“王某财”的被告人,在网络上以出售“活体葫芦娃”的名义,诱骗多名被害人购买。随后,“王某财”向被害人发送空箱子,并告知邮寄的是具有隐身功能的“六娃”。这份“判决书”中称,依靠此种手法,“王某财”共计骗取被害人36万元人民币。 由于案情足够“奇葩”,涉案金额又相对“巨大”,“网购葫芦娃被骗36万”一时成为热门话题。不少网友调侃称,“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了。” 通过电商平台搜索,一些网友晒出了售卖“葫芦娃”的店家。新京报记者看到,在这些网络截图中,“葫芦娃”的价格在几毛钱到几百元不等,商品介绍包括“看家护院”、“带小孩”等,显得五花八门。而这其中,不少店面都有成交记录。 不过,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这类卖家多标明“本品只是吐槽评论”、“非实物发货,仅供吐槽”。曾有卖家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开奖直播们卖的是陪聊陪吐槽的服务,收集搞笑评论,“图个乐子,愿者上钩”。 昨日,新京报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检索“活体葫芦娃”,均发现“无法显示相关搜索结果”。 焦点 多位律师“咬文嚼字” “判决书”措辞存瑕疵 随着事件的走红,部分网友开始质疑“判决书”的真实性。有网友表示,由于“案情”过分匪夷所思,且信息量太少,很难让人信服。 昨日,新京报记者以“葫芦娃”、“36万”等作为关键词,通过裁判文书网等专业网站,均未搜索到相关判决书。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网友从判决书的格式方面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份判决书内容存在多个疑点,包括“诈骗金额通常不会是整数”,“未提及处罚意见”、“缺乏人证、物证的列举”等。 新京报记者据此咨询了多位律师,开奖直播们均表示,这份“判决书”确实存在瑕疵,不过,由于提供的信息量太少,尚无法判断其真伪。 “文件中称‘被告人’,那么应该是一份判决书。”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根柱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判决书通常有“经审理查明”的表述,而非这份文件中的“经审查查明”。 有网友质疑,法院判决书不会出现“讯问”字样,王根柱说,在司法文书中,“讯问”一词并非公安机关独有,法院也可以使用。 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巍巍告诉新京报记者,从理论上来说,涉案金额为整数的现象是可以存在的。而在具体的表述中,该起诉讼的核心诉讼主张应该为“诈骗”,因此在判决中应该体现查明诈骗情节,并做证据链排查。“如果卖家提前做了真实告知,就不存在欺诈,但是这个文件对于这一细节却没有提及。”在开奖直播看来,由于这一直接影响量刑的重要细节缺失,这份判决书显得“不专业”,“既不像公安机关侦查情况报告,也不像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淘宝:平台未收到相关投诉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类似“网购葫芦娃”的表述并不新鲜。最迟在去年6月初,便已经以“段子”的形式,密集出现在了网络上。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