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电信消费矛盾突出的现状,省消委会提出若干建议,希望引起电信行政监管部门、电信行业组织及运营商的重视。首先,针对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建议由通信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整治电信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行动,并做好电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及推广工作。第二,敦促运营商加强4G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网络通讯技术,改善通讯设备条件,提高消费者通讯质量。最后,省消委会建议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研究,制定符合本港台直播国国情的流量计费统一标准,同时加强流量计费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管,健全流量计费系统设备检查机制。 广东省消委会公布的典型案例 案例1:合约到期“计费”仍在继续 2013年9月,邱女士在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深圳电信)办理了宽带业务及手机服务。在合约期间深圳电信曾致电邱女士询问其是否需要办理优惠续期,邱女士明确表示其不再使用深圳电信的服务,并得到肯定答复。合约到期后,邱女士也没有再收到深圳电信任何的账单、催缴电话及催缴邮件。 2016年2月18日,深圳电信通过微信联系邱女士,称其已欠费1500多元。邱女士认为,合约到期后其并没有再去缴费,为何深圳电信没有对她进行停机处理,而且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她致电深圳电信客服,客服竟称“公司没有义务通知每位客户欠费或者催缴的信息”,就算号码欠费停机,公司还是会继续收取月租及违约金。双方沟通无果后邱女士便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 省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的诉求转达给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多次协商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同意减免消费者2015年10月份至今无使用记录的月租费用。但邱女士需要缴清有使用记录的387.82元费用并办理取消业务。 案例2:光纤改造 要上网只能多交钱 方先生于2015年9月在中山市西区愉翠雅园安装了中山电信公司的20M XDSL上网宽带。2015年底,中山电信公司对该小区进行光纤改造,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要交500-600元光改费用,如不接受光改,以后不能继续使用该公司提供的上网功能。方先生没有同意。 之后,方先生的网络经常出现故障,2016年1月13日后不能正常上网。中山电信公司维修人员告知,其上网设备已经无法修复,如果要继续上网只能进行光改。方先生不能接受中山电信公司给出的解释,于是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 省消委会多次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广东电信)沟通、协调。广东电信表示,消费者只要缴纳610元将电缆升级成光纤便能正常上网。最终,消费者还是接受了此方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