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天路’开发的尝试经过验证并不适合当地发展。”张北县副县长郭志伟告诉记者,草原天路不应成为纯经营性质的景区,而应该属于准公益性质的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来进行保护性开发和管理。最终,当地政府将经营权从私营企业收回,采取政府收费购买服务的办法来经营。 “旅游资源开发中,门票绝非带来经济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衣食住行都是重点消费领域。如果能在‘草原天路’沿线提供食宿、旅游商品等服务和产品,那么不管是经济效益、品牌效益都极有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的门票经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表示,旅游开发短期投资成本高、管理难度大,贫困地区难以自持,“草原天路”收费被批反映了贫困地区想发展旅游脱贫致富,但又缺乏相关能力的现实困境。 收费决定开始实施后,由于尚处于旅游淡季,前往“草原天路”的游客本来就不多,收费的效果还无法体现。“门票上写着‘环境资源维护费’,说明当地政府部门心虚,‘草原天路’开发任重道远。”陈江涛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