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说,购房者在购房前需看清楚所购房源是否为在建工程抵押房,避免因买到这类房子,可能产生的后期风险,购房时牢记“三注意”:1、签约前要查询所购房屋相关情况,可到当地住建部门查询所购房源是否为在建工程抵押房,以规避风险。2、签订购房合同时,除了注意“权利瑕疵”条款中是否如实填写“土地或房屋已被抵押”之外,最好在补充协议中与开发商约定好“违约赔偿”条款,把“如果开发商隐瞒房屋所有权状况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写入合同。另外,签订合同后,消费者要敦促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到房产主管部门备案,以尽量降低购房风险。3、出现纠纷及时维权。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记者向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