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6点30分,东城警方发布通报称,2016年4月17日21时许,东城公安分局东花市派出所接事主报警称与人发生纠纷并被掌掴。警方迅速开展工作,将与事主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人的李某(男,57岁,本市人)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查,当日上午,李某驾驶的机动车与事主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东城区某小区外发生剐蹭,李某遂借故辱骂、殴打事主。目前,李某因寻衅滋事已被东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文/本报记者 周丹 池海波 律师观点 打人耳光很难构成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康凯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快递小哥被打”一事应该分为两件事情来看,“第一件是关于车辆剐蹭的事,第二件则是打人的事”。 “关于车辆剐蹭,谁对谁错,应该按交通规则来处理,如快递员应承担责任,当然应当由快递员和公司承担车辆责任。”康凯律师说,“但无论剐蹭的过错在谁,打人都是这个社会所不允许的,所以车主打人有错,应当承担责任”。 不过,康凯律师表示,关于车主因打人应该承担的责任,目前的法律规定还比较尴尬,“打人耳光是对开奖直播人严重的人身侵害和侮辱,但这个行为很难构成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另外追究侮辱罪,也难以构成”。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严重的事情便无法用严重的手段追究,可行的办法是在民事侵权的追究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康凯律师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