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涛、江舸、江南都市报记者叶伟报道:南昌一男子离婚后索要抚养费,不给就抢还造成前妻骨折。昨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了解到,男子被法院判刑3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介绍,2015年7月21日,被告人何某与前妻黄某协议离婚,女儿由何某抚养,抚养费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一个月不到,何某就来到前妻黄某的住处,索要女儿的抚养费,在遭到黄某的拒绝后二人发生争执,何某便强行将黄某的钱包(钱包内有多张银行卡)抢走,并将房门反锁后,来到银行取走现金3900元。 随后,何某又回到黄某的住处,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导致黄某身体撞到餐桌,尾椎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遂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