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桃江4月14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王鹏)湖南桃江两男子酒后无事生非,竟将公路上的护栏摇倒。4月13日,经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夏某、夏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二十出头的夏某、夏某某系桃江县浮邱山农民。2015年9月22日凌晨2时许,夏某、夏某某在县城某饭店饮酒后窜至芙蓉路二桥等车时,无事生非,将芙蓉路二桥西侧100米处路段的护栏摇倒,然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毁损的护栏价值4080元。案发后,夏某、夏某某于当日到桃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全部损失。 法院认为,夏某、夏某某无事生非,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均系主犯。案发后,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了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