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孙某驾驶超高货车被卡四惠桥,导致桥底部及护栏等损坏。相关部门花费219万余元、耗时一个月将桥修好,但孙某无钱赔偿。记者昨天获悉,孙某因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5月26日22时,孙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区东四环外环主路四惠桥。孙某的车上装的是钢制构件,车体长约10米,总高度约4.8米,而四惠桥是4.5米限高,该货车在过桥时撞到桥底部,致使该桥13号至14号梁体受损,外层覆盖的钢板掉落,混凝土开裂,钢筋和预应力管道裸露。 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孙某应负全责,但孙某没钱赔偿。此后,相关部门耗时一个月才修好桥,花费219万余元。修桥期间,四惠桥一带早、晚高峰持续拥堵。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应预见到其驾驶的货车装载超高,可能对道路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其行为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最终,朝阳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