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无证工人段某被分配下井疏通污水管道,因未戴防护用品致硫化氢中毒死亡。近日,段某所属公司法人代表、现场作业负责人郭某被检方以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并被判处缓刑。 去年5月11日上午,被告人郭某分配没有有限空间作业证的段某下井打通被堵污水管道,段某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下井作业。段某下井后因硫化氢中毒跌落井底,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被告人郭某报警投案,并向死者段某的家属赔偿9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污水井属于有限空间的范畴,本案中被告人郭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该项工程的作业负责人,违反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等法规的多项规定。郭某没有在作业前配备齐通风设备、检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也没有督促作业人员段某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