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大冶3月4日电 (万新强 袁文忠)一辆核载19人的幼儿园校车内,挤进了包括教师和幼儿在内的44人。 4日上午8时10分,湖北大冶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在刘仁八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此超载现象。民警立即对师生进行疏散,并对驾驶员进行传唤调查。校车驾驶员万某,现年53岁,是一名有30余年驾驶经验且拥有A照的老司机,但万某并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 在锁定相关证据后,万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民警介绍,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把“校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范围。万某也将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之后,大冶地区首位因校车严重超载被追究刑责的校车驾驶员。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