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与前夫离婚两年,却一直同居。女子用孩子的生日做银行卡密码,被前夫识破,卡里存款三番五次被取走。女子忍无可忍,将前夫告上法庭。近日,从化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前夫还前妻钱! 前夫取走前妻财物 据当事人阿燕介绍,她和前夫阿明早在2011年9月就因为感情不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离婚。但离婚后,由于没有多余住处,且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两人仍然同居。 这一同居就是两年。2013年间,阿明先后取走阿燕的私人存款及首饰金链四条,共计30000元,后被阿燕发现。 因暂时没有钱偿还,阿明于2015年6月签订欠条,内容为:“阿明于2013年期间取走原阿燕的私人财产存款及首饰共计叁万元正,现承诺以出租山地款抵还。” 孩子生日做密码被识破 据阿燕称,除了欠条上所写明的三万元以外,2014年到2015年间,阿明又分4次取走她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共计3800元,但由于在签订欠条时,阿燕没有发现这笔款项的损失,就没有把这笔钱写进欠条内。 在庭审现场,阿燕说,虽然两人离婚后仍同居,但她在离婚后就修改了银行卡密码。那么阿明如何取到阿燕卡内存款的?原来阿燕银行卡密码竟是自己孩子的生日,这让阿明很快就识破并顺利取到了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明向阿燕立下欠条确认取走阿燕的财产价值30000元,已偿还10000元,且银行对未被列入欠条的3800元债务有明确记录,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阿明不清偿欠款给阿燕属侵权行为,法院判决阿明偿还阿燕欠款23800元。(记者化麦子,通讯员谢晓敏、卢德升报道)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