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非孤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多数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破获前赃款会被挥霍一空或去向不明,案发后大部分资金无法追回,即便法院对案件作出生效判决,许多受害人也难以全部或部分收回其被骗资金。 目前,“邦家”案扣押的包括蒋洪伟的941420元赃款、各被告人退缴的款项、广东邦家公司127辆车及北京青龙湖别墅43套。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会同公安机关确定了邦家公司中层业务员追缴范围,并采取相应措施追缴非法所得。针对此案易损涉案资产有扣押的上百台车辆,广州市检察院建议市公安局作出对易损涉案资产提前变现的决定,并送达相关权利人,待决定生效后,移交广州中院予以拍卖变现,尽可能满足受害人挽回损失的诉求。 检察机关建议,工商等行政机关应加强对公司、企业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时应突出刑罚的经济制裁功能,削弱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加强多部门联动配合,加大非法所得追缴力度,清算并实地调查核实涉案财物,开展易损资产处置工作,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