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通讯员 陈高慧 王冰 编辑 吴洁) 得知可以通过领取滴滴打车优惠券的方式刷单赚钱,常某在打车平台注册乘客账户领取优惠券,通过虚构打车交易套现。今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获悉,2016年2月26日,海淀检察院对常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系互联网打车软件出现后的国内第一例刷单诈骗案件。 2015年2月至6月,常某得知可以通过领取滴滴打车优惠券的方式刷单赚钱,后花钱购买了刷单软件并学习刷单技术。此后,常某就在滴滴打车平台上注册乘客账户领取平台发放的打车优惠券,然后通过虚构打车交易,将领取的优惠券向其控制下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提现,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通过刷单非法获利1万余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目前网上有很多类似刷单专业指导的作弊软件,从刷单技术的教导到刷单所需用品的提供一应俱全,不法分子利用刷单行为短时间内获取暴利。检察官指出,互联网领域并不是法外之地,触犯法律一样要受到法律追究。(记者 唐李晗 通讯员 陈高慧 王冰 编辑 吴洁) ·您有更多新闻线索: 点击法晚爆料台报料,或拨打法制晚报热线电话:010-52165216;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还可以在新浪微博关注@法制晚报给小法留言,或关注微信法制晚报公号(fzwb_52165216)留言!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