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综合考虑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汪德华建议,基础研究项目资金应充分考虑对“活劳动”的合理补偿、激励科研人员衣食无忧潜心钻研;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允许设置30%~50%科研经费为智力报偿,用于研究生或临时聘任研究人员工资、课题组成员科研补助。 对此,胡仙芝也建言:“应该突破课题组成员的身份限制,以实际劳动付出为标准,允许课题组负责人和成员获得劳动报酬。希望借助简政放权、释放活力的国家政策改革推动,科研经费管理对于一些使用限制和一些行政壁垒可以消除,合乎科研规律和劳动价值规律的良性制度得以建立,科研人员积极性不足的现状会得到改变。” (刘鹤影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