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肯定不对。如果路是通过我家自留山,挖就是了,我祖祖辈辈住在这深山沟里,从来没走上过水泥路,这次如果不是罗洪拿钱来修路,我们这山下恐怕永远都走不上水泥路了。”正在这里恢复路面的杨坝村七组石宝刚告诉记者。“这路挖了三次,我们就恢复了3次。” “这事一码归一码撒,赔偿不能和挖路混为一谈,承诺是村上给的就找村上,罗洪投资上千万给我们修路,大家应该感恩才对。因为受益的是我们,路修好了就属于公共设施,谁承诺找谁,不能拿公共设施来出气。”杨坝村六组背着一背兜柴正好路过这里,一提起挖路的事,他也认为不应该。 向银山告诉记者,这条路修通后,惠及到杨坝、南军两个村2000余人的出行难问题,从这里可直接到木门镇上高速到旺苍,恰好两村的亲戚多数是在木门及旺苍县城,路修好后非常方便。不光是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还有今后的产业发展、新村建设等。老百姓经常说的一句话,想要富先修路的嘛。这条路沿途经过了40余户村民的自留山或自留地,除了她,没有任何人提过要赔偿的事儿。张某挖路,只想到了她个人的利益,从未思考过大家的利益,她这种行为没人赞成。 村支书:春节上班第一任务就是协调此事,给予资金或山林补偿 “农村妇女没啥见过世面,只知道做饭烤火的时候缺柴烧,自然就想起自己的自留山。虽然想法可以理解,但也应该顾全大局,有事找村上,不能损坏公共财物。”杨坝村村支部书记向锐告诉记者。“春节后上班第一件任务就是协调这事,但考虑他家自留山确实少,给做饭烤火带来困境。但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就是要么协调解决一点自留山给他家,要么就给乡上汇报解决一定经费作为赔偿。” 律师: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就上述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唐法广律师,他说:“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张某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