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我看到了啊。他告才好呢,他如果刑事自诉的话,我就会申请法庭来调查,申请法院来调查他所有的银行流水,如果那样事情就大白于天下了。那个时候被抓起来的就不是我,而是他。 事件回顾:王志安微博爆料称方舟子涉嫌诈骗 12月25日王志安就曾在微博向方舟子约战,称已掌握彭剑贪污、挪用安保资金的若干证据,两天后,他通过长微博指出,方舟子的律师彭剑,即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主任,2010年8月发起成立安保资金至今,募集资金600万左右,但仅在2012年3月13日公布过一次支出数据,“安保资金有很大一部分被骗子直接贪污了”。 文中一张2010年9月20日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显示,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从北京一家4S店购买一辆大众斯柯达轿车,刷卡记录单上的卡号和手写签名指向刷卡人为彭剑。王志安指出,这笔179392元的购车款来源于网友捐赠的安保资金,而据仍能查到的安保资金募集公告,以彭剑为户名的尾号1197北京招行一卡通账户(下简称“1197账户”)恰恰是其在网上公布的资金募集账户。另一份代付款证明可见,是由彭剑替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付购车款,王志安称,此举绕开公务账户管理规定,使得“网友们捐助给安保资金的善款,摇身一变成了彭剑为自己律所买车的赃款”。 在12月29日公布的第二份补充材料中,王志安介绍,彭剑的1197账户从2006年起就作为另一个同类性质的“打假资金”的募集账户,但“打假资金”和“安保资金”从未区分账户进行管理,彭剑买车之时,两项资金合计募集211917.91元,说明“彭剑贪污的不仅仅是安保资金,也包括一部分打假资金。” 他公布的一份捐款人和彭剑邮件往来内容显示,捐款人刘宇因捐赠善款未被公示而询问彭剑,彭剑解释,工作人员误以为是彭剑个人款项,为此道歉。同时,王志安对用安保资金买车是否符合募集通告承诺提出质疑,通告称“接收的款项不用于受保护人士的任何个人生活开支”,他认为,若给方舟子购买专车,就属用于私人消费。 被王志安多次提及的这份《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募集活动通告》仍可以于“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网页上查到。其中写明是为保障方是民、方玄昌等科技打假人士的人身安全、以彭剑个人名义发起,向监管小组公开账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重要通报》栏目中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29日的《释义》,也指出“不存在向捐款人或社会公众公开支出账目的说法”。 另一份今年10月15日的《彭剑对刘某“律师函”的答复》中,彭剑确认了关于安保资金的三个 “不予公开”,分别是使用明细、支出金额的明细,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细节情况。监管小组成员组成信息,他也认为不宜公开,若有国家机关调查则会配合。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