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重点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等,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省一区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等指导支持)2017年6月底前,在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银监会指导支持)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资担保体系,重点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三省一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鼓励国家重点工程优先采用国产装备,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中重塑东北装备竞争力,积极开拓重大装备国际市场,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加大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在东北地区投资力度,抓紧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市场化收购+补贴”的粮食收储新机制,积极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支持建立线上销售渠道,扩大东北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打造东北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适当扩大东北地区燃料乙醇生产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省一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加快推进黑龙江龙煤集团、吉林省煤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等重点煤炭企业深化改革,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在专项奖补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三省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支持)以黑龙江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城为重点,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研究通过发展新产业转岗就业、易地安置转移等方式统筹安排富余人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指导支持)将东北地区国有林区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和生态移民试点,尽快落实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林场布局优化调整,建设一批特色宜居小镇。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支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和工矿废弃地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省一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实施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东北地区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打造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引导知名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东北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互联网就业服务机构实施东北地区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支持东北地区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三省一区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指导支持)支持东北地区积极发展服务业,培育养老、旅游、文化等新消费增长点,出台推动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工作方案,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新建一批5A级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省一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沈阳浑南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双创平台建设。鼓励地方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专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三省一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加快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部牵头负责,三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支持东北地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金融改革试点。(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省一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布局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创新基础设施时向东北地区倾斜。支持在东北地区组建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