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栗泽宇 北京报道 看房、签约、握手、合影……5个月前,北京买家童先生与房屋出售人李志忠相处融洽。但现在,卖家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贷款清偿,中介及买家多次催促,房主干脆不现身了。而签约房屋二度挂牌,价格比此前跳涨了150万元。 这只是最近在多个大城市上演的“房屋违约潮”中的一个普通案例。从去年11月底至今,全国大中城市房价数度“亢奋”,受其影响,交易参与者也是备受煎熬——买方“抢房慌”,卖方“违约急”。 北京某知名中介的一位分店经理任先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受冲击最大的8月份,该分店接到卖方电话,提出“我要毁约”、“来告我吧”的例子就不止一起。而在房价相对平稳时这一现象很难出现。 “都是利益作怪。房价大涨后卖家想卖更高的价,所以出现了违约。”上述经理说,在北京,一套房在8、9两个月内跳升百万,是很正常的现象。 房价疯涨催生违约 今年6月7日,70岁的李志忠从河南老家赶到北京。他此行,是要收割7年前的“投资成果”。 7年前,李志忠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名义,在北京东三环外一口气买下多套住房。其中一套落在女儿李克名下,一套落在儿子李越名下。李志忠此行,则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将这两套房“逢高变现”。 而1979年出生的童先生参加工作后,历时7年才在北京拥有一处“蜗居”。今年初,孩子满3岁,原有住房已无法满足“三代同堂”需求,j2直播,他决定换房。5月中旬,将原有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后,他开始四处看房。 5月底,童先生通过麦田地产中介,看中李克名下的一套三居室。6月8日下午,李志忠与童先生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与中介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 合同显示,总房款550万元。由于房屋“满五不唯一”,买方需另缴契税36万元,同时需向中介机构支付居间服务费8.25万元。也就是说,童先生共需支付人民币594.25万元。 据麦田地产中介工作人员金小姐回忆,三方合同签署很顺利,买卖双方互留了手机、微信,还热情合影。合同执行初期,履约也及时,童先生在3天内将50万元定金全部付清。记者看到,在买卖双方的微信对话上,李志忠对收到的合同定金予以确认:“童先生,总共收到50万定金……谢谢您能将定金提前汇来。” 但今年8、9两个月,一二线城市房价再次高歌猛进。8月19日晚间,童先生接到李克打来的电话,对方问:为什么不能尽早过户,为什么不能提前付款? “合同约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过户,而此时才8月中旬,远未到期限。”童先生说,他对房主的要求感到不安。 果不其然,9月的一天,直播,中介工作人员金小姐向童先生转达了房主的“几个意思”:首先,要求买家把购房全款打入银行,做资金监管;其次,买家务必提前办理房屋买卖手续,否则她就考虑不卖了。 二次挂牌跳涨150万 麦田中介分店经理董先生一直跟踪这单交易,他告诉记者,房主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合同外的新主张,买家没有义务执行。 “我们当时是跟房主面谈的。我们感觉,房主明显是想用这些要求,为自己违约找到借口。”金小姐告诉记者,房价上涨过快,在利益驱动下,卖房人心态发生改变,他们店已经收到好几起卖房人打来的“毁约电话”。 不仅如此,10月初,童先生从麦田中介得知:房主早在8月17日就将已签约出售的这套房,在另一家地产中介,进行二次挂牌出售,标价大幅提高到700万元。相比签约价涨了150万元。 对此,童先生非常不满。10月14日,以中介挂牌信息“涉嫌一房两卖”为由,童先生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10月17日,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约谈下,这家中介撤销了该套房屋“出售信息”。《华夏时报》记者从网站截图看到,该套房屋显示为“暂停出售”。 从10月初至今,中介董先生、金小姐及童先生,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联系房主李克及代理人李志忠,提醒其按时履约,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均未获实际响应。 “一次电话中,李志忠承诺在10月上旬来北京面谈,最终还是没来。其解释是,等他忙完一桩房产官司再说。”金小姐说。 10月21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李克,在获知记者身份后,她回应称“我对这事不清楚”,便挂断了电话。记者又跟李志忠取得联系,李则称“我已经不管这事了”。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